银川海关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银川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进入面试 最低分数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 注 |
银川河东机场海关海关业务二级主办及以下职位(300110001001) | 114.5 | 129331011501010 | 2月25日 | |
129331015602703 | ||||
银川河东机场海关动植物检疫四级主办职位 (300110001002) | 127.6 | 129311121003423 | 2月25日 | |
129315010301713 | ||||
129361020500808 | ||||
银川河东机场海关科技管理(电子信息化类)四级主办职位(300110001003) | 109.4 | 129337040600329 | 2月25日 | |
129361010900818 | ||||
129364010201427 | ||||
石嘴山海关综合业务一级行政执法员职位(300110002002) | 127.4 | 129314012901517 | 2月25日 | |
129350020105719 | ||||
129364013301903 | ||||
中卫海关财务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300110003001) | 123.1 | 129364010200904 | 2月25日 | |
129364010700613 | ||||
129364220100609 | ||||
中卫海关监管一级行政执法员职位(300110003002) | 124.9 | 129335021802122 | 2月25日 | |
129352210802028 | ||||
129352281509903 |
注:以上无递补和调剂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5年2月10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一)传真至0951-5679078或发送电子邮件至ychgrsjyc@163.com。
(二)电子邮件或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银川海关XX职位面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或传真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5年2月10日24时前传真至0951-5679078或发送扫描件至ychgrsjyc@163.com。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招录海关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报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5年2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ychgrsjyc@163.com接受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发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扫描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等材料。
5. 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3)扫描件。
特别注意: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1+ 300110008001+王某某+身份证”),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5年2月24日9:30至12: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220号银川海关宁海酒店1层。地址:银川市正源南街220号(正源街和新昌路交叉口西南角)。可乘公交车9、49、53路等在西苑小区站下。
六、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注明“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请提前做好专业能力测试准备,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
(一)测试内容
对于“电子信息化类”相关职位,主要测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基础理论知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内容。
(二)测试时间
专业能力测试于2025年2月24日14:30开始,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全体考生务必于当天下午14:0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下午14:15没有进入考试室的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0分计算,取消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资格。
(三)测试报到地点
银川海关宁海酒店1层大厅,从东门(正源街)进入。地址:银川市正源南街220号(正源街和新昌路交叉口西南角)。可乘公交车9、49、53路等在西苑小区站下。
七、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小组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5年2月25日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2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银川海关宁海酒店1层大厅,从东门(正源街)进入。地址:银川市正源南街220号(正源街和新昌路交叉口西南角)。可乘公交车9、49、53路等在西苑小区站下。
八、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5年2月26日进行,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当天上午9:00点在银川海关宁海酒店1层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定于体检后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作为本单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五)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九、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单位,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本次面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面试前,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和银川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四)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准备。
(五)联系方式:0951-5679128(电话,李老师)
0951-5679078(传真)
ychgrsjyc@163.com(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银川海关
2025年2月7日
附件1
XXX确认参加银川海关XX职位面试
银川海关: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XXXXX,报考XX职位(职位代码XXXXXXX),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我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
姓名(如果传真需手写签名):
日期:
附件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银川海关: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报考XX职位(职位代码XXXXXXXXX),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3
(正面)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
报名推荐表
(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毕业院校(系): 身份证号: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籍贯 | 生源 | 婚否 | 政治面貌 | ||||||
所学专业及学位 | |||||||||
爱好和特长 | |||||||||
在校曾任何种职务 | |||||||||
奖 惩 情 况 | |||||||||
个 人 简 历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
院、系党组织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综合评价: 院、系党总支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背面)
主要课程学习成绩 | |||||||||
第一学年学习成绩 | 第二学年学习成绩 | 第三学年学习成绩 | |||||||
课程名称 | 上学期 | 下学期 | 课程名称 | 上学期 | 下学期 | 课程名称 | 上学期 | 下学期 | |
教务处盖章 | |||||||||
院 校 毕 分 办 意 见 | 院校毕分办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填表说明:
请填表人实事求是地填写,以免影响正常录用工作,未经毕分办签章此表无效。
“生源”指大学生上大学前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奖惩情况”包括考生大学期间的各种奖励或惩处。学习期间,如获奖励,请学生处审核并将奖状或证书影印件加盖公章后附上。
填写本表“学习成绩”栏后,须盖教务处章。如有学生个人成绩登记单(表)可附复印件(加盖教务处章),免填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