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34号)文件精神和《安徽省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公告》,今年分配我县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招生计划120名(具体培养院校招生计划见附件),现将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和面试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乡村教育,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小学教育专业,且保证毕业后回我县签约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
2.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要求。
3.高考成绩达到今年我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龄应不超过22周岁,已经填报2023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志愿的所有太和籍考生(包括持有太和户籍、在省内县外参加高考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7月4日上午7:30
面试地点:太和县曙光中心学校(地址:太和县解放东路与长征路交叉口西50米路南,从西门进入)
三、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点,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高考准考证、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校印)、报考提前批次志愿确认单、太和县域内户口簿和身份证(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为户口簿首面和户主、考生所在页)。
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四、面试程序和方式
1.面试采取全程封闭的方式进行。面试程序为:考生7:30到考点报到→接受面试检查→进入候考室→按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顺序进入面试室面试→查看公示成绩→结束。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实施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由主考官主持和提问,提问按面试题本要求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和职业认同等。
五、面试成绩评定
1.面试满分100分。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面试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为“合格”等次,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和要求,独立评分。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考官评出的分数合计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六、面试成绩的公布
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确定“合格”或“不合格”,签署姓名,再经监督员复核并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在公示栏公示面试成绩。
请考生及时关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太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的通知,以免错失。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太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20882 8662196(县教育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8662191(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太和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日
原文标题:太和县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太和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59c6f4562e2144de6bb152e03db4d8e7)